(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繳納應納稅款,必然同時侵犯執行征稅職務活動的稅務人員的人身權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稅收法規,以暴力、威脅方法把不繳納稅款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依法負有納稅義務和扣繳稅款義務的人,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且通過使用暴力、威脅方法而公開拒不繳納稅款、非法獲利的目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02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