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因為年齡到了,然後就覺得好像可以結婚,還有就是因為社會的壓力,年齡的壓力,好像不是因為這個對象很适合結婚,隻是他剛好是你那時候交往的男友,所以就是他了。我覺得這個理由好像有一點牽強跟無奈,那有沒有更好的理由?到底為什麼我們要結婚?我們今天就來講這個。
我覺得先理性地想一件事情,什麼事情是結婚才有的意義?什麼事情是戀愛沒有那個意義,結婚才有那個意義的?我覺得這才是重點。
第一點:你們的關系對這個社會大衆的不同
我覺得戀愛的關系跟婚姻的關系還是不一樣的。如果今天我跟我的親朋好友們介紹,這是我男友或者是我跟親朋好友介紹,這是我老公,大家對我們的關系的定義是不同的,你們理解那種感覺嗎?是老公或是男友是不一樣的,
結過婚,這個人一輩子都跟你有關系,而且可能會有更深的關系。可是男友隻要一分手,可以是沒有關系的。
如果我是你媽媽,你跟我說這是男朋友,我不知道你們會交往多久,也許幾個月可能就分手了,所以我不會真的很重視他。如果你現在想跟他結婚,那這個男生對我的意義是不同的,你跟他結婚後,他會成為我女婿,我跟他是有一輩子的關系,而且我女兒的幸福跟他有更大的關系,我對他絕對是不一樣的态度,我會更加重視他。
所以我的意思是說,當今天我們對别人、對這個社會大衆,我們選擇跟這個男生是老公關系,還是男友關系的時候,其實已經定義了很多不同的事情。
比如說,如果今天我們在一起打拼了10年,你是我非常重要的得力助手,我的大員工。如果有一天我要讓你入股我的公司,我告訴你将成為我非常好的合作夥伴,你可能會介紹你的老公給我認識,你不會介紹你男朋友給我認識。你懂我意思嗎?
你決定跟這個人有怎麼樣的關系,當然也是在跟社會大衆宣告我跟他是什麼程度。這一塊比較是心靈方面的。
所以我覺得,如果你要去想為什麼要結婚或我們結婚的理由,你可以先回到,這個男生你有想要跟他不隻是男友嗎?你有沒有認為這個人夠格當你的老公,你可以跟社會大衆你的親朋好友說:“這是我的老公,這是我先生。他在我的生命中有很重大的意義”
這個人有沒有讓你是想要這樣的?為了這個而結婚,我覺得是合理的。這可以認同嗎?
我剛講的是對雙方的認定,我希望你不隻是男友,我希望你不隻是女友。那這個是我們彼此之間的認定,以及我們想跟社會表達的關系。
第二點:成為爸爸(媽媽)的關系,對孩子跟對這個家庭的意義不同
我再講下一個,就是如果你們結完婚有可能會生小孩,對不對?大家覺得爸爸(媽媽)這兩個字有沒有什麼意義?我們不要因為30歲了,不要因為想生小孩而結婚。
但是我認為如果你是“我想跟這個人生小孩而結婚”,懂嗎?
而不是,我不是為了生小孩,所以可以跟任何對象結婚,是因為這個人是你,所以我想跟你生小孩。這樣的理由結婚,我認為OK。
第一個,我想跟你成為這樣的關系。第二個,當我想生小孩的話,我覺得你擔任爸爸或媽媽是很适合的對象,我想跟你組織家庭,我們一起有這樣子的家庭關系,我認為你是很适合的。或者是我想跟你有這樣的親密度,我希望我們是孩子的爸爸媽媽。可以理解嗎?
不是我們兩個交往很久就說我們是不是該結婚了?或者我們爸媽也在催婚了,這種無奈的心情,我覺得是不對的,可是如果是因為你,我才想結婚的,這完全不一樣,請找到一個讓你有這樣想法的對象。
但是他如果要成為孩子的爸爸,孩子的媽媽,你可能會有很多的價值觀或是很多的辨别。但今天我是要概括跟大家說我們為什麼要結婚的理由。
第三點:結婚的法定關系
第三點就是我要講到是比較法定關系的,就是因為結婚,所以你們變成有一些法定的關系。例如你們可能是可以共同持有财産的,就是婚後财産可能是共有制的,這個對象你認為跟他财産共有,你O不OK?
當然你們也可以夫妻财産分制,可大部分人其實還是共有制的,我們是共同去買房買車,共同負擔一個家庭,你要去想這個人你願不願意跟他這樣。
如果你們沒有财産分制,你們賺的錢是共有的,你的置産你的投資理财都是共有的情況下,這個人讓你是放心的嗎?你願意跟他共享嗎?你願意跟他一起負擔整個家庭嗎?這個就是比較法定或有關财産的部分。
那還有一個部分是,所謂法定關系,就是你們變配偶了,不是男女朋友了,不隻是爸爸媽媽,你們變成配偶其實對你是有一些權利的。無論生老病死,其實有權利。
我們先講老好了,我們都會老,我們有一天都會六七八十,不知道會不會失智,會不會無行為能力,會不會坐輪椅,這些都有可能。
這個時候你們如果沒離婚,你們可能是彼此要照顧對方的老伴。也許有一天你要幫對方,或對方幫你把屎把尿都不一定。
這個時候你認為對方會不會照顧你,不見得親手照顧,可是他會不會尋找好的治療,或照顧方式對待你?那包含我們自己,我們會不會這樣對待他?
如果是我的老伴侶,跟他結婚三四十年的,可能不是我幫他把屎把尿,可是我一定會用很好的方式照顧他,因為我對他有責任,我對他有情感,我想讓他有尊嚴,好好地活着。即便他是失智,即便他無行為能力,即便他躺在醫院,可是我都會想盡辦法讓他舒服一點。配偶就是最親密的家人了,通常就會是你照顧。
我不是說這是一個義務或者責任,因為也有人就不照顧。我指的是說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你生老病死的時候,你的配偶是有第一個決定權,或選擇權怎麼照顧你或怎麼對待你,如果你昏迷,他甚至可以決定你的治療方式。
大家有沒有想過,人生有這麼多的風險,如果你是發生什麼意外昏迷,他可以決定要不要放棄急救?他決定要怎麼急救,要不要插管?要不要截肢?
如果在你在昏迷的情況下,是不是要由你的配偶決定這些事情怎麼治療?或要不要急救你。這個人是不是你認為可以信任的對象,他能不能幫你下很好的判斷?
那以我個人而言,如果我今天到了也許五六十歲,我現在身體狀況是一個可能會中風啦,或者是什麼跌倒就會昏迷的狀态。我真的會跟我那時候的老伴說,如果我真的昏迷不醒,然後救不起來,然後會變植物人,不要急救我,你就讓我走。我會希望這個人讓我走,我老實講。
因為我真的有聽過:這個老人有退休金,他家人不讓他走。他是公務員,他有退休金,每個月可能1萬,如果他停止生命,這個1萬就沒了,然後他的家人不讓他拔管,因為退休金是領到死。我看過有這樣的家人跟配偶,大家選錢而不是選擇讓你好。
那也有人是情感,一息尚存都不要讓你走。我就會很想跟我老公說,因為我那樣很痛苦,你可不可以讓我走?因為你讓我多活五年。可是如果我隻能躺在那邊,這真的是折磨,而且是雙方的折磨。
所以我會跟他商量這件事的。那如果是他,我會跟他講你希望我怎麼樣,因為到時候是我在決定這件事。也許大家現在25歲、28歲沒有想到這些,那真的要想一想。
再來就是财産,你會有遺産,你如果真的怎麼樣,會有一些預算的分配,還有孩子,如果他怎麼樣或我怎麼樣,孩子怎麼照顧,怎麼個照顧法,我們手上的這些财産怎麼分配?
這個人你是否覺得他有足夠的智慧,幫你好好安排這一切,還是他會因為你怎麼樣會把财産權全部敗光,還是對孩子不是好的決定。
你有沒有想過伴侶配偶這些事,不是你以為的那些而已,整個認真思考,我如果真的怎麼樣了,應該是要我覺得最重要的人來幫我,是我願意把這些權力交給的這個人,而且我也相信你會為我下最好的判斷。
還有如果我今天真的怎麼樣,我希望你能很好照顧我的孩子,我相信你。我選擇跟這樣的對象登記結婚,是因為他即将有這些權利。他之于我也是,我也有這個權利處理他這些事,我也希望我對他來說是一個最信任,而且可以幫他處理好的伴侶。這對我來說才叫配偶。
所以你現在知道男友跟老公差多少嗎?這個是戀愛絕對無法取代的,沒有結婚絕對不可能做的事情,因為這是法定關系。那我認為也許在我死之前有一個這樣的伴侶,讓我們心靈都很契合的情況下,我也是願意把這些權利交給你來處理。
結語
我隻想告訴大家思考的邏輯是說,結婚跟戀愛到底差異在哪裡,結婚到底比戀愛多了哪一些不能做的事情,那就是它的意義,就是我們剛講的這些。
回顧一下一二三點,一就是你們的關系對這個社會大衆的不同。第二個是成為爸爸(媽媽)的關系,對孩子跟對這個家庭的意義不同。第三個就是剛講的法定關系,可能在你的遺産或是生老病死,他是有處理的權利。
我認為這三點才是我們選擇結婚比較重要的一個價值,跟談戀愛不同的地方。
希望今天大家也能對婚姻有不同的理解了,我相信大家審視過後,在交男朋友、女朋友還有找伴侶的時候,可能你的标準會不一樣,而且心裡面的想法也許不同。
我真的覺得結婚不是一個沖動,如果你隻是因為很愛他,你隻是想要跟他每天在一起,這個戀愛都能辦到。你不用一定通過婚姻來處理,這不是婚姻才能做的事。婚姻才能做的事就是我剛講那些,那我覺得這才是婚姻最大的意義跟價值。
希望大家看完也可以從原來恐婚,找不到婚姻的意義,突然發現想婚了,而且知道可能要往哪個方向找了。那你還覺得有什麼比較有感覺的點,或者你覺得還有什麼婚姻的意義是我沒講到的,歡迎留言跟我們分享。我是小璐,感謝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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