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朋友大家好,這一期講講《用“粉絲”好?還是用“擁趸”好?一些漢字降格為英語音标的現象》。在講之前,先回複關于上期《為何漢語大量用英語簡稱?漢語會英語化嗎?》的視頻一些評論。非常感謝你們的支持和鼓勵,由于評論人數較多,我不能一一回應。我尊重每個人的觀點,也重申我的想法,不盲目崇洋,不盲目排外。中國文化包括漢語和漢字,非常先進,兼收并蓄,是世界上最先進的語言文字,有先天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具有強大的自潔功能,對于不符合漢語漢字造字用字規律的情況,會自我清潔、淘汰。我對漢語漢字的未來,充滿信心。我感覺現在的一些問題,隻是漢語漢字發展曆史長河中瞬間泛起的泡沫,很快就會灰飛煙滅、蕩然無存。我們大家都要有信心。當然了,我們在戰略上要藐視它,戰術上還要重視它,揭示現象背後的成因,提出一些建議,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
現在言歸正傳。談“粉絲”和“擁趸”及漢語降格為音标的事情。
“粉絲”這個詞,我從小就知道是用紅薯制作的食材。記得小的時候,還在我們家附近的廠子裡,看見過晾曬的情景。忽然有一天,報紙上、電視中經常出現粉絲的說法,本人不懂,依據其發音,找到了英語fan\fans,主要有兩個意思,即扇子和愛好者、狂熱者,這裡是第二個意思。剛開始以為,用它标記音标,做漢語詞使用,不倫不類,不适應,感覺身上起雞皮疙瘩,随着時間的流逝也沒有太在意,誰曾料,過了二、三十年,這個詞大行其道,成了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經常用詞,人們好像已經不再排斥這個詞了。
我個人認為,“粉絲”這個詞不好,它的出現,我們吃的粉絲的用法,可能會消失,代之以粉條,這個詞是在損害漢語現有詞彙的基礎上流行開來。這個詞也算新詞吧,如果收入字典,又會有個小字“外”,表示是外來語。不過,還好,我的2014年版的新華字典,還沒有收錄。最近版的有沒有收錄,我還不知道,但願沒有收錄。
為了深入理解fans的含義,我查閱了一些資料,1978年商務印書館的《英漢小詞典》fan的解釋,扇子的解釋不說了。标識為口語,運動、電影等愛好者,迷;1979年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新英漢詞典增補本》fan的解釋,一是運動、電影等的狂熱愛好者;一個是狂慕者,通常指對演員等。2004年出版《遠東迷你英漢字典》解釋在美國俗語中,是迷,是狂熱者。從上述信息中我們知道,這個詞在英語中是用做口語使用,在美國也是俗語,也就是說正式文件中是不會使用的,這個詞的産生至少在1978年前,到2000年前後以漢語“粉絲”注音的方式,通過各種媒介,傳入中國内地。
我發現“擁趸”(yōng dǔn)這個詞可以替代“粉絲”,據查資料,這個詞來自港台,指擁護者、支持者。趸字意為整數,如趸買趸賣。趸,從造字上看,為衆多之意。當然,這個詞對于我們大部分内地人,還是比較生疏,實際上要用起來與當初的粉絲一樣生疏。但是,人們看過、讀過就容易記住,而且是純粹的漢語,也能表達狂熱愛好者的意思。
有一個朋友留言說,幹部、科學等等是來自日本,這個确實,這兩個詞,翻譯的也不是非常完美,但這畢竟有漢語因素在裡面,實際上幹部、科學,據我所知,有幹事、格緻與英語的有關詞彙相對應,而且更為準确。我們知道日語、朝鮮語、越南語,都屬于我們的異域方言。我們能從日語吸收詞彙,也完全可以從港台吸收“擁趸”。如果嫌這個不好,我也試着建議使用“狂迷”“迷仔”“狂慕”“擁迷”等等,朋友們還可以想出來許許多多。
朋友們可以讨論,是用“粉絲”好,還是有“擁趸”好?
今天我說這些,是想說,我們不要将漢語簡單地降格為英語的音标,尤其是當漢字足夠豐富,完全能夠表達外語意思的時候。比如金燦榮政委,在節目中,說到展示勢力時候,就不用秀肌肉說法,而是用展示肌肉,實際上漢語還可以用“亮肌肉”的說法。在古代有不少漢語通過漢字注音來吸收外來事物的現象,比如葡萄、琵琶,還為這些東西造了專門的字。近現代,元素周期表上面的許多字,也是後來造的,這些一點沒有影響漢語的表達,反而豐富了漢語字庫。另外舉幾個不好的例子,比如吉普,就是美語jeep音譯。jeep是美國車品牌,源自二戰軍用多功能運輸車。現在jeep品牌歸克萊斯勒公司所有。這是一家美國公司的品牌,成了我們的一個詞彙,實際上,這種車,就是越野車。沙發,就是英語sofa音譯,這個詞現在可以依據需要翻譯為軟椅或皮椅,會更好。像類似的詞,還有許多,這些詞大都是在舊中國産生,當時中國處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時代,國家貧弱。但随着現在國家的富強,也由于漢語的自潔功能,這些詞大多消失了,有更加準确的漢語詞彙替代。
總之,我們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該法第五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于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于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在吸收外來文化時,我們要有法律意識,尤其是語言文字工作者,當仁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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