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上述申請材料;
2、到戶籍所在轄區社保機構征收部門個人繳費窗口。
3、屬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參加醫療保險的18周歲以上居民的,應當持戶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低保邊緣救助證》等有關證明材料,向其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審查并提出意見後,報戶口所在地區民政局審查。經審查同意的,由戶口所在地區民政局統一到社保部門辦理有關參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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