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師的職責首先是育人,先成人,後成才。為人師表,答疑解惑,則為老師,老師是稱為傳授知識的人。
2、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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