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本質: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保證實現此類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依據《合同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确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