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讓,指國家将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内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14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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