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貫徹<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絡更加健全,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緻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複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标穩居全國前列。
《實施方案》明确了這些重點舉措,一起了解↓↓
殘疾預防知識普及
遴選、推介一批殘疾預防科普讀物,在“浙裡助殘”等平台設置宣傳教育專區。将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相關人員職業培訓課程和教材。面向重點人群開展針對性緻殘防控知識和方法的宣傳教育。
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緻殘防控
加強婚前、孕前保健。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并提出醫學意見。加快婚姻登記機關婚姻家庭輔導室建設。繼續深化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做實做優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加大高風險人群評估指導和追蹤随訪力度。
提升産前篩查和診斷服務能力。加強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産前篩查,及時引導高風險孕婦接受産前診斷。健全省市縣三級出生缺陷監測體系,有效落實出生缺陷個案随訪,做好緻殘性出生缺陷活産兒轉介治療和康複。
加強兒童疾病早期篩查和早期幹預。開展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推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均等化。實施0—3歲兒童發育監測與篩查項目,做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加強兒童緻殘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複救助銜接機制。
疾病緻殘防控
加強慢性病緻殘防控。依托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建立醫防融合、連續服務和分級診療協同機制。充分發揮中醫治未病的優勢。
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加強對主要緻殘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篩查識别、定期走訪、心理健康服務和治療。加強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網格化管理和組團式服務,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助和看護補貼政策,确保有服藥需求且符合救助條件的精神殘疾人門診治療免費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藥物。
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緻殘防控。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将緻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高水平,維持全省“無脊灰狀态”。保持碘缺乏病監測縣級全覆蓋、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監測病區村全覆蓋,持續消除碘缺乏病、氟骨症等重大地方病緻殘。
加強職業病緻殘防控。深化源頭預防,推進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以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危害因素為重點,減少工作場所職業危害。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複網絡。
傷害緻殘防控
加強安全生産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産剛性執法水平,強化安全生産行刑銜接,減少因工傷緻死緻殘。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治理,嚴厲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行為。
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網絡建設,減少因道路交通事故緻死緻殘。
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緻殘防控。開展學校、幼兒園、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幹預。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深化老年友好環境建設,開展預防老年人跌倒幹預和健康指導。提高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後救援救治水平。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構建自然災害監測綜合感知網絡體系和監測預警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實施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全面推進基層防汛防台體系标準化建設。
加強食品藥品和農産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立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矢量數據庫。繼續提升農村飲用水标準,實現城鄉同質飲水。加強噪聲污染治理,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
康複服務提升
加強康複醫療服務。打造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康複服務鍊和區域康複服務圈。各地積極落實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補貼政策。在臨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繼續教育課程中增加殘疾人康複和個性化服務知識内容。縣(市、區)建立滿足當地工作需要的康複醫療應急隊。
健全殘疾人基本康複服務。落實殘疾兒童康複服務制度,推進公益慈善組織參與殘疾兒童康複服務工作。着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複服務,開展殘疾人及其親友培訓、心理疏導,推廣開展殘疾人自助互助康複項目。
加強長期照護服務。推進康養聯合體建設,優先為失能老年人、重度殘疾人等重點人群提供康養服務。
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貫徹落實《城市居住區無障礙設施設計标準》等标準規範,推進重要公共服務場所無障礙改造,持續建設省級無障礙社區,深入實施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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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彧嘉
責編:李洲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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