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達成的,關于土地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①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②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③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④承包土地的用途;
⑤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⑥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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