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滞納金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即合法,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确的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标準計算,一般而言滞納金不能超過本金,按年一次性收取,在當年之内交納的不能算逾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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