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獨生子女費發放标準根據有關規定:獨生子女費每人每年發放100元,父母雙方單位各付一半,即為50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的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