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的為了明确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相關合夥事宜,應該訂立合夥合同。如果在合夥過程中,雙方産生歧異、糾紛的應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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