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陰謀論,幹淨聊水浒之六十四
李逵看那人時,戴一頂紅絹抓兒頭巾,穿一領粗布衲襖,手裡拿着兩把闆斧,把黑墨搽在臉上。——《水浒傳》第四十三回
(1)
李鬼。江湖人稱“假李逵”。處于“山寨”鄙視鍊的最底端。一般人冒充詐騙,肯定要找有名望的人。比如冒充個宋江、柴進;亦或者冒充梁山的先鋒官(比如石秀),冒充李逵?你是認真的嗎?
事實上,李鬼被逼出門剪徑,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知道李逵家裡貧窮,但畢竟還住在縣城裡,而李鬼住的地方是怎樣的呢?
隻見遠遠在山凹裡露出兩間草屋。
李逵被打劫的時候,天剛微亮,幾分鐘解決李鬼的事後,一路回家,走到了巳牌時分(上午9~10點)。等李逵吃完飯一路到家,已經晚上了。換句話說,李鬼住的地方,從山腳向上大概需要走3個小時,下山去縣城需要走大半天功夫。
沒錯,李鬼居然隻能住草屋。
其次,李鬼居然還有對象。
偏偏李鬼的老婆李氏,還是個挺講究的人:
髻鬓邊插一簇野花,搽一臉胭脂鉛粉。
擦胭脂鉛粉這種事,隻有李氏和孫二娘幹過。孫二娘好理解,畢竟開酒店的每天抛頭露面。而李氏身處窮鄉僻壤,半天見不到一個人,居然也天天化妝。
所以當一個人窮到一定地步,铤而走險總是沒問題吧?于是,李鬼準備打劫了。
(2)
指望出去等個單身的過,整整等了半個月,不曾發市。——李鬼
我們知道,李鬼但凡有點本事,比如會個木工活什麼的,都不至于住在山頂上的草屋裡,所以他打劫,也是充滿笑話:
首先,白天李鬼肯定是不敢打劫的,所以李鬼挑的時間是淩晨,天剛亮起。問題在于,人家李逵是趕兔子走過了行程,普通人,村裡、非旅遊景區,一般人腦子有坑嗎?二半夜跑山上幹什麼?
我們再看李鬼的打扮:
戴一頂紅絹抓兒頭巾,穿一領粗布衲襖,手裡拿着兩把闆斧,把黑墨搽在臉上。
為什麼要把黑墨塗到臉上呢?我們要考慮一下畫面感:
淩晨,忽然見到一個拿着武器的黑臉大漢,大家本能會想到鬼吧?換句話說,李鬼打劫的核心,是吓唬。我們再看言語:
“是會的留下買路錢,免得奪了包裹。”
“是會的“,是什麼意思呢?懂行的。換句話說李鬼一開口說的意思是:
你知道我是幹啥的了吧?趕快給我錢!
(3)
一個真正的劫匪,該怎麼表現自己呢?
比如楊志在操刀鬼曹正的店裡吃霸王餐,曹正帶人就砍他,楊志大喝一聲:
“結果了這厮一個,那厮們都不敢追來。”提着刀就沖上去了。
再比如稍後楊志見到光身子的魯智深,魯智深第一眼看到楊志就開罵:
“兀那撮鳥,你是那裡來的?”
這種詞說完就知道人不好惹了,這時候楊志表現的就像個180斤的寶寶:
楊志叫道:“你是那裡來的僧人?”
所以當李逵見到這個不倫不類,當劫匪還得化妝的土錘後,差點沒逗死:
李逵見了,大喝一聲:“你這厮是甚麼鳥人?敢在這裡剪徑!”
如果李鬼智商夠點,提着刀和李逵就幹,幹不過跪下磕頭從此跟着李逵混就行了。梁山好漢也不是人人都武功高強的吧?
結果李鬼顯然沒想到這個問題:不是我打劫嗎?怎麼他先問我了?你怎麼不按詞說?
于是隻好說:我叫黑旋風李逵。
這話一開口,強弱關系立轉。
郭老師告訴我們,相聲得按詞說
(4)
其實啊,李鬼之所以能知道李逵的名字,還是因為前不久宋江、李逵大鬧江州,江州府發來了協捕文書,内中說的明白:抓住宋江賞銀一萬貫,戴宗五千貫,李逵三千貫。但問題在于,朝廷是按罪名給的賞金:
宋江是謀反、戴宗是公務員渎職,他們倆罪名更重,所以賞金高。真正殺老百姓,官府不會懸賞殺人的。但真正殺人的,恰恰是李逵。
李鬼哪懂這個?眼見李逵提刀沖上來,馬上虛了,開始瞎編:
小人雖然姓李,不是真的黑旋風。為是爺爺江湖上有名目,提起好漢大名,神鬼也怕,因此小人盜學爺爺名目,胡亂在此剪徑。但有孤單客人經過,聽得說了黑旋風三個字,便撇了行李,逃奔了去,以此得這些利息,實不敢害人。
這話編的就像回事了:
水浒傳被打劫的隻有兩種人:
一種人看到打劫的,撒腿就跑了。所以當初林沖等了三天,好不容易能殺個投名狀,結果商客看到林沖就跑了——這種人是李鬼的目标。
另一種人看到打劫的,一言不合就剛正面——比如魯智深、史進、楊志……都遇到過。
而李鬼采取的方式是裝鬼吓唬人啊!要不然他一開口就應該是:我是李逵!而不“是會的留下買路錢,免得奪了包裹。”
(5)
那麼李鬼說自己上有老母的話,有意義嗎?
事實上這還真是個問題,對好漢來說,每天殺人放火,碰到同行之後,一般都會先幹一架再說;打完了大不了叫哥哥。
所以,如果李鬼真的是劫匪,隻要開口認慫,絕對能保住性命。
但李鬼真正犯的忌諱是:冒名頂替。後來有人假冒宋江強搶民女被李逵知道了,他不分青紅皂白直接要殺宋江的!而楊修、石秀入夥前冒充梁山好漢,晁蓋第一反應也是殺掉。
李鬼之所以沒被殺完全是因為他這次運氣好,但會有下次嗎?不會的,因為他一個行為觸犯了黑白兩道的黴頭,又有哪裡可以容下他呢?
這就叫,智商太低的人,真不适合當壞人,前腳幹,後腳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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