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款多久給錢,需要看雙方簽訂的協議裡面的約定,根據協議的約定時間内支付補償費用。如果協議沒有約定,應該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确定的搬遷期限内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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