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交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條例第十三條法規,對按照國務院法規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法規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産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産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适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标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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