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程序如下:
1、簽訂轉讓合同。
2、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
根據《專利法》第10條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可以轉讓。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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