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材編寫必須依據課程标準,教師必須領會和掌握本學科課标的基本思想和内容,并在教材中予以充分體現。
2、課标是教材的編寫指南和評價依據,教材是課标的主要載體。
3、課标隻是一個最低限度的要求,是基本的要求。
4、教材是對課程标準的一次再創造,再組織。
5、教材的編寫和實驗可以檢驗課标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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