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會議精神,促進汽車消費,财政部、稅務總局出台了《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主要内容就是:從今年5月1日到2023年底,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增收增值稅。
政策出台的背景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确定,為了促進汽車消費,推出三大政策:
一是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
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标準柴油貨車。
三是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從5月1日至2023年底減按銷售額0.5%征收增值稅。
政策執行期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對象
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
稅收優惠
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二手車定義: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标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台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發票開具
納稅人應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再開具征收率為0.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應納稅額的計算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 0.5%)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 0.5%)×0.5%
注意事項
二手車經銷企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車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營活動不适用此政策,應按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納稅申報
01
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3%征收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适用)》“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02
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适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5%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适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來源|大連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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