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妻子并沒有義務幫助丈夫償還債務,不過所謂的老公的債務如果本質上就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即使已經離婚,女方還是有義務幫助男方償還債務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财産不足清償的,或财産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