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備胎放了十多年了不可以使用了。輪胎的使用壽命一般在2-3年或行駛6-10萬公裡左右。花紋深度在1.6mm(最低磨耗)時應即時更換輪胎。超過保質期的輪胎(特别是備胎,備胎壽命大緻為3年),整體性能均已下降。
2、汽車備胎不應長時間使用,它不是用來代替正胎長時間使用的,使用頻率較少,因此與地面的摩擦機會相對較少,如換上備胎後,因四條胎的摩擦系數不同,地面附着力不同,氣壓不同,長時間使用會對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及懸挂系統産生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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