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在修改中,但在完善傳統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權利保護外,應增加網上消費領域的消費者權利保護。建議完善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兩個方面:網上消費的消費者權利包括知情權的完善、安全權的完善、公平交易權的完善、求償權的完善。網上消費的經營者的義務包括提供詳細的商品信息的義務、商品質量保障及售後服務義務、保護消費者個人數據的義務;
2、實現全國消協聯動機制;
3、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 ,在舉證責任方面對消費者予以特殊規定,以鼓勵消費者通過訴訟途徑維護權益,網上購物消費領域中存在的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的弱勢地位以及維權意識,證據意識的缺失,消費者實際舉證能力十分有限,對消費者維權造成嚴重威脅,動搖了消費者維權的信心,對此應考量當事人的舉證能力,進一步擴大舉證責任倒置的範圍,将網上購物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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