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罪立案标準,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單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多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借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名義,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緻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标準,但兩年内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五)造成人身傷殘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