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繼續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合同當事人希望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意願,讓違約方繼續承擔合同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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