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如果不是本人簽字的,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系成立的情況下,欠條一般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進行查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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