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的資産總額填寫規範如下:
一、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000000《企業基礎信息表》填報說明為【填報納稅人全年資産總額平均數】,而不是期末餘額。
二、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月平均值=(月初資産總值+月末資産總值)÷2。
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3、年資産總額=全年月平均值*12。
4、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确定上述相關指标。
三、資産總額單位為萬元,小數點後保留2位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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