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漏檢車上路行駛,被路面執勤民警精準查獲。然而,對于民警依法開具的“罰單”,駕駛人辱罵民警、拒絕簽字還欲強行搶奪駕駛證、行駛證,被現場執勤警務人員控制。目前,該駕駛人因“阻礙執行職務”、“駕駛漏檢車”兩項違法被處罰。
11月9日9時36分許,正在京環線王慶坨鎮糾違的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王慶坨大隊民警孫警官接到緝查布控系統推送的預警信息,一輛牌照号為津AAH1xx灰色小型面包車存在漏檢行為。幾分鐘後,布控車輛經過檢查點位,孫警官立即示意該車駕駛人鄭某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已超出檢驗有效期,“我沒分了,能換個本兒扣嗎,您給行個方便”鄭某多次向孫警官提出無理要求,孫警官向他講明法規後拒絕。“您實施駕駛漏檢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我依法予以處罰”孫警官邊說邊開具了對鄭某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就在這時,無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鄭某突然惱怒,對孫警官進行辱罵,并拒絕在“罰單”上簽字。不僅如此,情緒激動的他還欲強行搶奪民警手中的駕駛證、行駛證,此過激行為未果,鄭某又用右上肢夾住執勤民警脖子,欲将民警摔倒在地,被現場執勤民警與輔警當場控制,并移交屬地公安王慶坨派出所。
冷靜下來後的鄭某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民警處罰我沒錯,我不應該無理取鬧,加重了違法的後果”,随後,鄭某鄭重的在孫警官開具的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簽了字。目前,鄭某因“阻礙交警執行職務”被王慶坨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10日。(焦軒 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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