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自開專票還是代開專票,都應該繳納增值稅,并不屬于免稅範疇,同時相應的繳納附加稅。
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内,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将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适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無論是代開的專用發票還是自開的專用發票,并未在第9欄免稅銷售額填列,可以再次确定這兩項内容并不屬于免稅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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