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孫子女的父母沒有死亡,祖父母是不能夠要回孫子女的撫養權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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