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質激勵法。
在過去的一個學期裡,對表現好、上課非常積極或進步比較大的學生,分層次頒發一些小獎品,如糖果、學習用具等。
2、目标激勵法。
目标代表個體的方向,具有導向、激勵和凝聚的作用。目标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學生實際,促使學生從中找到成功,感受學習知識的快樂。
3、活動激勵法。
開展活動,激勵學生,使學生最終達到所制定的目标。如開展“每月之最”評選活動。每個學生都有各自的閃光之處,隻有使學生不斷發現自身的閃光點,正确認識自我,學生才能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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