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機卡:
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虛拟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網卡。
2、銀行卡:
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開展以打擊、治理、懲戒開辦及販賣“兩卡”違法犯罪團夥為主要内容的“斷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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