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沒有辦理準生證是需要接受罰款處罰的,處罰标準按照當地的農村的生活水平計算,具體标準如下:
農村居民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标準,以縣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當事人計劃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縣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基數;當事人實際純收入高于前述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實際純收入為計征基數,基數為3、5倍,對于符合條件(再生育一胎婦女的年齡不得低于25周歲;再生育一胎的間隔期不得少于4周年。生育婦女的年齡超過28周歲的,再生育一胎的間隔期可縮短至2周年。)生育而隻是沒有聲領準生證的,按照前述數額的10%計算處罰數額。但如果是在生育之後6個月之内,仍然可以補辦生育證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