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組計量資料按觀察值大小分為不同組段,然後将各觀察值歸納到各組段中,最後清點各組段的觀察值個數(稱頻數),以表格形式表示之,稱為頻數分布表又稱“頻次分布表”,簡稱“頻數表”。
制作頻數分布表的兩個基本原則:
第一,用來制作頻數分布表的原始數據都能出現在該表中。
第二,任一個原始數據隻能出現在該表的一個組中,不能同時兼屬兩個組中。
根據第二原則,制作頻數分布表時,組與組之間應該有明确的界限,即組限,每組的起點稱為組下限,而每組的止點稱為組上限。由此可見,對計量資料而言,組限應是閉一開區間,而對計數資料而言,組限應是閉區間。根據第一原則,如果組限是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的,則第一組的下限應小于等于原始數據資料的最小值,最後一組的上限應大于等于原始數據資料的最大值。反之則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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