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學業考試科目共8科,分别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口語考試、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曆史、體育與健康。
計分辦法為語文、數學、英語各為120分,物理、化學各為100分,直接計入學業考試成績總分。 思想品德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70%的比例折算後計入學業考試成績總分。 曆史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的比例折算後計入學業考試成績總分。 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後計入學業考試成績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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