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撂荒和閑置耕地。在《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三條就明确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同時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規定:土地擱置荒蕪三年以上将會被收回。
2、在農田裡挖土采砂。有很多朋友建房的時候,想要将宅基地墊高一點,不是去購買而是直接去挖自家的田地裡,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還有的人在接近河濱的農田裡采砂,同樣這樣也是禁止的,一旦被發現,輕則罰款重則将土地收回。
3、家庭再無其他成員。如果家庭中個别人員去世,那麼其他人則能夠繼續承包,而如果家庭成員全部去世,那麼土地将會被收回進行重新分配!
4、農田裡建房。有些地方管理比較混亂,村民有時候沒有申請到宅基地,就直接在耕地上蓋房,我們老家曾經有一段時間就是這樣。這在法律上絕對不允許的,耕地隻能是用于農業生産,不能将耕地私自變成宅地,否則土地将會被收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