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用地面積按照公式“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套内使用面積”計算即可。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關于房屋建築用地面積計算條件,國内常用的建築面積單位為平方米,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主要依據國家頒布的《房産測量規範》的規定,一般計算房屋建築面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有五條,包括應具有上蓋;應有圍護結構;結構牢固,屬于永久性的建築物;層高在2.20米或2.20米以上;可作為人們生産或生活的場所。
建築面積的具體劃分如下:
1、建築面積:指建築物長度、寬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積再乘以層數。它由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組成。
2、使用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産或生活使用的淨面積的總和。
3、輔助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為輔助生産或生活活動所占的淨面積的總和,例如居住建築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等。
4、結構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的牆、柱等結構所占面積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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