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任缺職時,由副主任遞補;副主任缺職時,由原當選時第一輪計票得票最多的委員遞補,如果第一輪計票有委員得票相同,則逐輪比多;缺職的委員通過補選産生。
2、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現缺額但仍有成員不少于3名的,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也可以不補選。
3、需要進行補選的,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填寫補選申請表,經鄉級政府批準後啟動補選程序。
4、補選由村民代表會議主持。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須多于應選職數。補選程序與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序相同。
5、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終滿時為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