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變更的條件:
1、法人死亡,或者因為過失被免職。
2、法人沒有履行自己的職務,或者無法履行自己的職務。
3、法人辭職,或者崗位調動。
【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三十日内,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企業法人分立、合并、遷移,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後三十日内,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開業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