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為質量問退貨的運費由賣家承擔,其他原因退貨的,有運費險的由賣家承擔運費,沒有運費險的由買家承擔運費。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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