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高級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屬于庭長級别,在高級人民法院屬于副院長級别,在中級人民法院屬于院長級别。法官的等級确認,以法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
大法官和一級、二級高級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級,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及所轄法院的三級、四級高級法官和一級、二級法官,以及高級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級,由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批準;中級人民法院及其所轄法院的三級、四級、五級法官的等級,由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批準。
法官等級設下列四等十二級: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級、二級;
3、高級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