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規土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産調控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主要對企事業等法人單位購房、各類新供應用地建設商務公寓銷售與管理、商品住房轉讓以及差别化住房貸款等方面做出規定。
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有四個方面
其一,響應國家對于房地産市場政策方針的總體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基本定位。
其二,是針對近期深圳房地産市場仍不太穩定,市場投機炒作仍比較明顯,特别是新房市場,近期出現了企業參與炒房、個人借助離婚炒房、利用商務公寓炒房等現象,對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其三、對沖近期宏觀政策可能出現的寬松迹象。最近無論是國家層面的經濟工作會議,還是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以及各地監管機構的窗口指導态度,都透露着下半年有可能量化寬松的預期。為應對可能到來的量化寬松舉措,政府有必要提前出台相應的房地産市場政策加以對沖和緩解,以保障房地産市場的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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