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國家補助:《新能源汽車補貼标準》第九條補助标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确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在保持2020年-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标準。對新能源客車,以動力電池為補貼核心,以電池的生産成本和技術進步水平為核算依據,設定能耗水平、車輛續駛裡程、電池/整車重量比重、電池性能水平等補貼準入門檻,并綜合考慮電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電倍率、節油率等因素确定車輛補貼标準。進一步完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标準,按提供驅動動力的電池電量分檔累退方式核定。同時,分别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補貼(地方各級财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财政單車補貼額的50%。
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各類車型2020年-2020年中央及地方補貼标準和上限,在現行标準基礎上退坡20%。同時,有關部委将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産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等因素,不斷調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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