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生會評議會什麼性質?來源:環球時報【環球時報記者 葉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早前拒絕校方建議按照社團或公司條例進行注冊,上月宣布解散,但有學生向學生會司法委員會提出司法複核目前,中大内外都在讨論,重建學生會是否合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香港學生會評議會什麼性質?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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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記者 葉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早前拒絕校方建議按照社團或公司條例進行注冊,上月宣布解散,但有學生向學生會司法委員會提出司法複核。目前,中大内外都在讨論,重建學生會是否合理。
據香港《東方日報》9日報道,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日前頒下判案書,裁定解散學生會的宣告無效,但沒有命令實時重啟學生會職務。中文大學稱,過去一個月已舉行五次會面,與上百名學生代表讨論,建議各屬會、院會、系會可考慮向學生事務處登記或自行注冊,作為過渡性安排。中大強調,從未“脅迫”學生代表,或向其“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組織運作,學校一直緻力于确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注冊。
香港中文大學創立于1963年,由新亞書院等3家書院合并而成,當時各自設有學生會。1971年,3家書院代表共同創立中文大學學生會。“修例風波”期間,中大學生會鼓動示威等,還曾計劃在校内舉辦相關活動,遭校方強硬回絕。今年2月,中文大學表示,學生會内閣的言論影響校譽,利用校園作為政治宣傳的平台可能違法,決定暫停為學生會代收會費。10月7日,中大學生會聲稱,因校方要求其向特區政府獨立注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最終決定解散。
香港高校的學生會并非由校方指定,而是由學生自發組織、擁有社會團體性質的學生“工會”。據了解,中文大學學生會是香港八大院校中唯一根據大學條例設立的學生會,其餘大學學生會均曾向警務處進行社團注冊。去年8月,城市大學以“審計問題”為由拒絕代收學生會會費。今年4月,港大表示因學生會近年行事使大學整體利益和聲譽蒙損,停止代收會費,7月又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作為獨立注冊社團以及它現有在校内的角色。另據《星島日報》9日報道,因應校方早前宣布不再為學生會代收會費,浸會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呼籲全體學生自10日起,到校内繳付124-190港元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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