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的地方有:
(1)不會涉及婚後夫妻共同财産分割的問題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不管結婚多少年,婚前财産都會是歸一方所有,不需要再離婚的時候分割的。在子女未成年的時候買的房子肯定是屬于婚前财産,不需要擔心孩子離婚被分走。
(2)可以減少很多稅費
房子過戶是需要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的,其中包括了公證費、契稅、所得稅、房屋評估費等。直接寫自己孩子的名字可以省掉這批費用。
(3)有效保護子女的權益
有好多夫妻不和,有可能離婚的,買房寫孩子的名字,以後離婚了房子也是屬于孩子的,房子隻能暫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代為管理,而夫妻任何一方是無權處置孩子房産的。這就保護了孩子的權益。
2、不可忽視的弊端:
(1)房款需一次性付清
如果孩子還未成年,那麼就無法通過銀行貸款購房。未成年人無還款能力,而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銀行一般不會批貸,父母隻能通過支付全款為其購房,而對于手裡資金不充裕的年輕父母來說,經濟負擔較大,全款購房難以承擔。
(2)離婚時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離婚時,往往因為夫妻共同财産的分割而對簿公堂。将房産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該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購買,但法律上不屬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産。如果夫妻關系破裂,而房産證上有子女的名字,房産歸屬往往容易引來糾紛。
(3)父母不得随意給予處置
按照法律規定,房産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随意轉讓、抵押,父母隻有在證明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财産。比如證明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子女長大成人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産,也隻有在兒女委托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
(4)父母無法收回房屋
由于父母出資購房,将房産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視為對未成年子女的贈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到時想收回房屋,将會有很大的障礙。
(5)子女購買新房需遵守二套房政策
如果房産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面對二套房政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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