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開放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決定将第十八條第一款分為兩款,作為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四十一 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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