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産指企業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金融資産,主要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人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企業購買理财産品實行新會計準則的話,企業購買理财産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産”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
購買理财産品,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産—成本(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持有期間的利息,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如果企業仍适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财産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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