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陝西興平人,劉邦第62世孫。母姓談,六歲時被太監伯父劉順收養,後淨身入宮當了宦官。正德五年八月,劉瑾被判以淩遲。
弘治年間犯罪赦免後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寵愛,數次升遷,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掌權後趁機專擅朝政,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為“八虎”之首,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劉瑾被捕後,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并有僞玺、玉帶等違禁物。他被認為是當時的“世界首富”。
1510年四月,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将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并有僞玺、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着的扇子中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經會審,劉瑾被判以淩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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