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遇水或與潮氣接觸能分解産生可燃氣體, 同時放出熱量而引起可燃氣體的燃燒或爆炸的物質,均稱為遇水燃燒物質。這類物質還能與酸或氧化劑發生反應, 而且往往比遇水發生的反應更為劇烈,其着火爆炸的危險性更大。根據遇水或受潮後發生反應的劇烈程度和危險性大小,可分為一、 二兩級。
1、一級遇水燃燒物質。這類物質遇水或潮氣立即發生劇烈反應, 單位時間内産生可燃氣體多而且放出大量熱量,容易引起燃燒爆炸。 屬于這類危險品的主要有活潑金屬如鈉、鉀、铷、锶、铯、 鋇等及其氫化物、硫的金屬化合物、磷化物和硼烷等。
2、二級遇水燃燒物質。這類物質遇水發生的反應比較緩慢, 放出的熱量比較少, 産生的可燃氣體一般需在火源作用下才能引起燃燒。 屬于二級遇水燃燒物質的有金屬鈣、鋅粉、低硫酸鈉、氫化鋁、 硼氫化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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