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主要包括标題、主送機關或稱謂等内容。
(1)标題。述職報告的标題有單标題和雙标題之分。單标題一般為“述職報告”,也可以在“述職報告”前面加上任職時間和所任職務;雙标題由正标題和副标題組成,副标題的前面加破折号。正标題是對述職内容的高度概括,副标題與單标題的構成大體相似。
(2)主送機關或稱謂。标題之下第一行頂格寫主送機關或稱謂。向上級機關呈送的述職報告,應寫明收文機關;向領導和本單位幹部職工作述職報告,則應寫明稱謂。
2、正文。由導言、主體和結尾三個部分組成。
(1)導言。包括兩方面内容:一是任職介紹,說明自己的任職時間、擔任職務和主要職責,簡要交代述職的内容和範圍;二是任職評價,扼要介紹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這一部分力求簡潔明了。
(2)主體。這是述職報告的核心,主要陳述履行職務的情況,包括三個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職期間的任務完成情況,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績;二是存在的問題及經驗教訓;三是今後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或打算。
(3)結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習慣語來結束全文,采用謙遜式結尾、總結歸納式結尾或表決心式結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職時間兩種。也可以将署名放在标題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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