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的賠償: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滞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法律依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