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情況下,在懷孕12周左右,孕婦就可以到居委會規定的地段醫院建立圍産保健卡,要帶好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雙方單位開的的初婚初育證明。所以沒有結婚證是建不起來卡的。
2、但是如果在醫院檢查是不需要結婚證的,可以正常的做孕檢,但是生育以後,孩子的出生證明還是需要計生部門的準生證等,所以建議還是去把結婚證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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